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延期管理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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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8-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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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延期管理通知
【概要描述】关于启动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延期工作的通知宜昌市各建筑施工企业: 根据住建部《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质[2015]20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安管人员延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延期范围 A、B类安管人员符合相关要求,可以申请办理延期手续。C类安管人员需按照有关规定,重新选择C1、C2、C3类进行考核。 二、条件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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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延期工作的通知
宜昌市各建筑施工企业:
根据住建部《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质[2015]20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安管人员延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延期范围
A、B类安管人员符合相关要求,可以申请办理延期手续。C类安管人员需按照有关规定,重新选择 C1、C2、C3类进行考核。
二、条件审查
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应当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经所在企业向原考核机关申请证书延续,申请材料按统一格式装订成册。符合下列条件的准予证书延续:
1、安管延期汇总表(附件一)
2、有效期内的安管人员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4、所在企业的人员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延期资料受理当月)。
5、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证明;(附件二)
6、提供证书有效期内未因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信用档案中无安全生产不良行为记录;(附件三)
7、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认可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满24学时。(附件四)
8、承诺书(附件五)
三、延期程序
宜昌市安管人员延期继续教育采用线上培训的方式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1.网上申报。
2.在线学习。登陆使用“安管人员在线安全教育培训系统”(http://ce.eceping.net/),按规定的教育培训内容和在线培训课程,形成24学时的在线教育记录。
3.持证本人到培训机构现场拍摄照片、身份实名验证。
4.培训机构及时在系统中上报延期人员信息。
5.延期人员及时向市质安站申报纸质材料,市质安站定期根据申报材料,线下审核,线上办理。
6.企业在“湖北省建筑安管考核系统”中自行打印证书。
四、延期结果
安管人员延期电子证件有效期为3年。
附件一:安管人员延期汇总表(A、B类)
附件二:企业年度安全教育合格证明
附件三:无不良记录证明
附件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证明
附件五:承诺书
2017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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